• 诉求人: 褚**
  • 诉求编号: 69894
  • 诉求时间: 2018-04-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非法行医限定范围

我想请问一下,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学生给公众义务量血压属于非法行医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06 19:16 网友【褚**】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07 11: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8-04-08 16:29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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