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9832
  • 诉求时间: 2018-04-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社保断交后续交的问题

本人于2017年9月离职后由于没有重新工作,所以社保停止缴费了。现在找了新工作单位可以为员工买社保,但是从10月到现在的社保一直没有补缴,请问之前这几个月的社保有没有必要补缴(利弊是什么?)。如果想补缴的话,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04 13:47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04 18: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4-08 10:2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4-10 10:04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每年应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您的养老保险现处于正常缴费年度内,可凭社保卡到参保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若还有疑问可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荆州12333微信公众号、荆州12333QQ152870407)等服务平台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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