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69467
  • 诉求时间: 2018-03-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亲戚关系送养小孩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男33岁。老婆,29岁。因结婚八年一直未孕,今年亲戚生养的一位小孩,送我们夫妻养育,亲戚是公安县,我们是沙市区的。相关的出生证明都有,出生证上面是生父母的姓名信息。

我现在想给小孩上户口。遇见了麻烦,

直接去派出所上。派出所说出生证明上父母信息对不上。说要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民政局说我老婆年龄只有29岁,不到30岁,不能办。一对渴望做父母的请求帮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28 13:27 网友【肖**】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28 16: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18-03-28 17:24 【沙市区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3-28 17:25 【沙市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收养人条件:1是双方年满30周岁,2是无子女,3是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4是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被收养人条件:1是丧失父母的孤儿,2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4是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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