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冯**
- 诉求编号: 69156
- 诉求时间: 2018-03-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城镇医保缴费和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21 11:51 网友【冯**】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21 15: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3-21 16:41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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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荆政规〔2017〕3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时间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3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自缴纳之月起3个月(含缴费当月)后享受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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