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68805
- 诉求时间: 2018-03-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业主委员会难成立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14 15:39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14 16: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3-20 09:30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3-20 10:56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3-21 22:56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竣工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资料建档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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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咨询的问题“文不对题”,希望能有满意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