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68447
  • 诉求时间: 2018-03-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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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障房添制度"保障" 租住5年可购买

根据20180307荆州新闻网最新新闻,3月5日从省住房保障局获悉,《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4月1日起施行。保障房可以租住多久?根据此办法,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办法》还规定,连续租赁保障房满5年,且符合条件的,经市、县政府同意,租住者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购买保障房满5年的,还可以转让(市、县政府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请问位于西环路盛泰佳园小区的公租房、位于景明观路的金凤人才公寓的公租房,是否都可以享受租住满五年可购买的政策?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3-07 11:5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3-07 15: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3-08 10:28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3-09 10:16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荆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02号)的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不超过5年,期满后承租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继续承租,也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办法另行制定)。

解释:1、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是每5年重新签订一次,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审核其仍符合公租房保障规定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原租住的公租房。2、公租房租住满5年可购买的政策,需市政府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具体实施办法后才能购买。

补充评价

谢谢,希望《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实施,尽快解决困难居民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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