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陆**
  • 诉求编号: 68076
  • 诉求时间: 2018-02-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生儿新农合报销

新生儿18天肺炎住院。29天给她买的新农合。听说新生儿三个月之内买新农合,之前的住院费用都给报销。问了社会保障局和新农合的工作人员,他说没有这项规定。请问是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2-26 14:26 网友【陆**】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2-26 15: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2-27 09:23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2018年2月26日下午16点17分拨打诉求人电话提示为停机,现将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实行年缴费制,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1日至次年2月底。在集中缴费时间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1日至1231日享受城乡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当年参加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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