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67482
  • 诉求时间: 2018-0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劳动法中2018年元月标准工时是多少天?

我本人在荆州万达广场一家公司做电话销售,2018年元月份共上了26天班。公司只安排调休了四天,公司以没出业绩为由,其他时间没有给我算加班,只按正常出勤算工资。并且我是2017年12月入职,1月底公司才和我签合同,只签了一份,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我劳动合同原件,请问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2-01 23:49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2-02 15: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2-05 10:40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您好,仲裁院已收悉。因本院为准司法机构,未开庭审理前只能作程序答疑,无法作实体答疑。在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管辖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局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院一般程序为:接件—立案(不需受理)—开庭审理—结案。提交仲裁申请需准备材料:1、申请书两份(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被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公示信息(可在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4、证据目录(证据附在目录后)。

      若还有其它程序疑问,可至本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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