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邵**
  • 诉求编号: 67447
  • 诉求时间: 2018-0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盘子女人坊影楼团购套餐欺诈、态度恶劣问题

本人于2017年12月19日通过微信与盘子女人坊影楼(沙市区文化宫路16号)摄影客服小莉预订了两个团购套餐,微信转帐预付款176元,在与客服沟通过程中,明确告之套餐内容为:4套衣服(4个造型),18张照片入底入册,12寸精致相册,24寸放大水晶之恋,10寸诺亚晶雕摆台,并明确说明,可以照全家福相片。约定于2018年1月1日上午十点到店拍摄,会安排一对一的摄影师、化妆师负责拍摄。

2018年1月1日全家5人到店拍摄,交清了两个套餐余款1600元,选取造型时,被告之拍全家福需加妆面费,每人288元,加服装服;对造型的选取,又被告之,戏曲类造型不能选;在可选的造型内,又告之,哪些不好,哪些不能穿。结果我们选中的造型,却看见别人穿着在。安排拍摄过程中,化妆师是专门配了一个,摄影师却不是一对一,要等摄影师给别人拍外景回来再给我们拍,拍一套等一套,4个造型,从上午十点,拍到晚上7点半。

1月8日,我们按约定,晚上6点到店选照片,选照片过程中,我要求与店长对照片事宜电话交谈,被拒绝告之其电话。随后,照片事宜一直搁置,无人理睬,直到1月14日,客服小莉才联系我照片怎么办的?我在微信与客服小莉交流完后,要求与店长电话沟通,又是不予理睬,不沟通,不交流。

诉求理由:

1、对全家福拍摄的妆面费的问题,虽说后来找店长协商,给予了解决,但在交流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2、对造型的选择上,宣传中并没有指定哪些是不在套餐之列的,拍摄时却告诉不能选择,存在欺诈行为。

3、对服装的选择上,明明其他顾客可以选取,却告之我们不能选取,对顾客存在欺瞒行为。

4、对承诺的摄影师、化妆师一对一的问题,存在敷衍、欺骗行为。

5、对顾客的多次正常诉求,不及时回应,采取拖延、不理不睬的态度,存在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

要求:两个套餐全额退款,赔偿因拍摄而造成的路费、生活费、务工费和精神补偿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2-01 12:03 网友【邵**】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2-03 15: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工商局】
  • 2018-02-05 09:18 【沙市区 工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2-09 17:05 【沙市区 工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2-22 10:0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工商局
回复详情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责成负责该辖区凤凰工商所调查处理此事。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回化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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