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郭**
- 诉求编号: 67363
- 诉求时间: 2018-01-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社会养老保险应该如何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31 11:09 网友【郭**】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1-31 11: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1-31 15:52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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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收到咨询件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2018年1月31日15时35分)与咨询人取得联系,并就其所咨询的养老保险方面问题作了如下答复: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不得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规定延长缴费,不得在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当年对不足15年的年限一次性缴费。 3.另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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