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66759
- 诉求时间: 2018-01-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慢性病门诊2018年报销比例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22 09:11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1-23 17: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1-24 09:43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 针对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费用,统筹基金报销70%;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费用,统筹基金报销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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