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6533
  • 诉求时间: 2018-01-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生儿医保问题

我小孩18年1月3日出生,1月12日住院,产生部分费用,小孩户口未上,医保未买,父母户口均在外地,父亲沙市区职工医保,母亲买的居民医保,等父母户口转过来再给小孩上户口需要1-2个月时间,请问等宝宝上户口后再登记医保手续,之前发生的费用能否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15 18:32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1-16 11: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1-17 17:34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并按规定缴费的。及时上户口,可在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无参保登记信息或信息不全者,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登记照一张。

如果已经出院的新生儿办理好的参保登记手续,可以拿相关资料到医保局办理报销。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