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66364
  • 诉求时间: 2018-01-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注销营业执照没有清税证明怎么办

本人注销营业执照。按要求国,地税全部已经注销,在注销营业执照过程中需要提交一份清税证明,但是税务只能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证明我已经全部申报 缴清 注销一系列税务问题,并明确写出“可凭本通知书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为什么工商所确不受理这个通知书,导致我现在营业执照不能注销。现在税务工商跑了10几趟了,依然是税务说开不了清税证明,工商说目前税务开的通知书不能归档注销不了营业执照。我该怎么办?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11 11:15 网友【魏**】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1-11 11: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工商局】
  • 2018-01-11 15:4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工商局〗。
  • 2018-01-15 17:27 【市直部门 工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工商局
回复详情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中关于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明确规定要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咨询人所述“税务只能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证明”,不能说明税务已经清缴,税务部门出具的文书也不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的要求。在登记资料不齐全规范的情况下,我局不能受理登记申请。

建议咨询人按照上述法规的要求,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按照国家登记规定的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我局也将按照登记规定受理咨询人的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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