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66217
  • 诉求时间: 2018-01-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他人冒用身份证贷款,致个人征信有逾期未还记录

本人在2008年底身份证被盗,随后到派出所进行身份证补办,当时没有身份证挂失程序。

今年2017年4月贷款公司催我还款,才得知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在捷信贷款买了一部手机,同时还在中信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且都有逾期未还款项,共计三千多元。

后与中信银行和捷信贷款公司沟通,两家单位派调查员来调查,我也写了“否认贷款声明书”,经调查后两家单位确认贷款行为非本人所为。

但因此事导致的“个人征信记录上”中的两次逾期记录迟迟没有解决。现在我要进行贷款,但由于征信问题,贷款批不下来。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08 12:59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1-08 16: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民银行】
  • 2018-01-10 10:35 【市直部门 人民银行】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1-10 10:35 【市直部门 人民银行】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民银行
回复详情   建议由两家单位出示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可向两家机构提出异议处理,或提供您的报案记录回执等证明材料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异议处理。实在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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