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66183
- 诉求时间: 2018-01-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医保中的重大疾病保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07 17:55 网友【秦**】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1-08 17: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1-09 11:0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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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
2016 至 2018 年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2 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
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在1.2 万元以上 3 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 55%;3 万元以上 10 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 65%;10 万元以上部分赔付 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35 万元。 2018年1月9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并告知其养老、医疗保险缴费的流程及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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