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严**
- 诉求编号: 66038
- 诉求时间: 2018-01-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满60岁老人补缴养老保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1-03 14:08 网友【严**】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1-03 14: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1-04 12:31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1-04 19:34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1-05 16:49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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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第一条之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控制补缴行为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39号)文件第一条之规定: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除国家和省另外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不得往前补缴养老费。 当前国家和湖北省没有能够补缴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只能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不存在年满60周岁老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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