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65934
- 诉求时间: 2018-01-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无证交房谁之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31 11:55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31 15: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1-03 16:0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建委〗。
- 2018-01-05 15:49 【市直部门 住建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1-05 17:18 【市直部门 住建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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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建委 | |
回复详情 | 针对以上投诉,我委派专人到现场联系开发商,责成开发商:1、契税应由业主自行到税务部门交纳;2、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到相关部门交纳;3、开发商应严格按照销售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序交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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