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65918
- 诉求时间: 2017-12-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有关国华时尚公寓办证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30 19:57 网友【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31 15: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8-01-02 09:43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述求人于2017年12月19日述求国华办证登记的问题,我中心已于2017年12月20日进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如下:不动产登记依申请而启动登记程序。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购买商品房的登记类型属于转移登记,开发商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后,才能进行转移登记。2、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前期需经过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土地批后核查等审批环节,开发企业在完成上述环节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3、经查询,目前“国华时尚公寓”的开发企业还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交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的审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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