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65562
  • 诉求时间: 2017-12-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在农村原有宅基地上重建房屋的问题

我家在荆州区八岭山镇那边,房屋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已超过30年(中途翻修过一次)。去年向村里提出将原有房屋拆毁重建的计划,村支部书记以各种理由不予批准。想请问一下,关于像我这种情况,市里或者区里的政策是什么样的?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20 14:52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20 16: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规划局】
  • 2017-12-21 11:43 【荆州区 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2-21 11:44 【荆州区 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规划局
回复详情  

刘先生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根据区政府关于村民建房的规定,您应持现房屋的土地及房产登记的有效证件,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再报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建议您就报建房屋的具体情况咨询八岭山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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