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65530
  • 诉求时间: 2017-12-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二十年前单位收的就业押金,现在能退吗?

我是荆州先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员工,1998年进单位时,企业向我收取了5000元名为福利基金实为就业押金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财物。我现在要求先行集团退还押金,企业领导答复除非你离开单位才可能退,请问这合法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19 19:05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20 09: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2-20 15:23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2-20 15:23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规定,禁止企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身份证件。如你所述情况属实,可带上相关证明材料(收取押金单据)向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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