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64758
- 诉求时间: 2017-11-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7-11-29 23:22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30 09: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7-11-30 10:22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2-04 11:08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交管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 王先生反映“122交通安全日”能不能管管市区电动车,现回复如下: 对于闯红灯的电动车,我们会加强路面管控,对于违法行为,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对于拒绝接受处罚的,我们会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于车上装雨伞的行为,我们会在路面管控中予以强制拆除。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荆州公安局交管局拟定了《荆州市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送审稿)已呈报市政府,近期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一、整治内容 (一)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二)禁止生产销售非法三轮、四轮电动车。 (三)规范物流快递运输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 (四)规范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按道通行。 二、整治措施 从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力量,分别组成整治专班,采取“源头控管、路面查处、上门劝阻、依法处理”等办法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一)源头控管。由工商牵头,质监、公安等部门参与,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逐一登记控管,责令停止违法销售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切实堵住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销售的源头。 (二)路面查处。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各组织三个以上整治行动专班,由区政府牵头,公安机关、交通运输、城管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分别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开展集中统一查扣行动。 (三)由教育部门组织学校教师员工对继续利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上门进行劝阻。 (四)依法处理。对查扣的违法上路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处理程序为:专班查扣,停放指定停车场,由相关区政府指定车主所在街道和社区协调处置,对暂扣的车辆,由车主、社区和街道相关负责人分别在“不上路承诺书”上签字后予以放行(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附签)。被暂扣车辆是用于接送学生的,处理时,学生所在学校相关人员必须到位。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区、街道、社区车辆上路被暂扣的情况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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