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4712
- 诉求时间: 2017-1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旭东安居小区尚东阳光里真心物业管理中心物业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29 12:25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29 16: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国税局】
- 2017-12-01 08:17 【开发区 国税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2-01 08:17 【开发区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2-01 17:5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国税局〗。
- 2017-12-05 15:15 【沙市区 国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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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开发区 国税局 | |
回复详情 | 11月29日16点42分,我局收到了该项问题反映,我们于11月30日上午,安排2名人员实地走访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资料显示该物业公司虽然经营地在开发区范围,但其注册地在红门路,按照现行税收管辖权制度,应属于沙市区国税局管辖,因此我们一方面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同时也提请e线民生工作人员帮我们转办。 感谢问题反映人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也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我们始终于你们在一起,认真对待每一次反映,为国家税收保驾护航,谢谢! |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国税局 | |
回复详情 |
经我局重点税源管理科对荆州市真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的调查,该公司管理旭东安居小区、水木香郡小区。由于企业原因,金税盘安装在水木香郡小区,旭东安居小区物业确实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局已对荆州市真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理:1、荆州市真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金税盘分盘,专门对旭东安居小区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告示,提醒业主可以索取正规发票。 2、对荆州市真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7年12月5日处以罚款500元。 3、要求荆州市真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实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于2018年1月申报期内如实按期进行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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