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64711
  • 诉求时间: 2017-11-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強烈要求落实荆卅教育局对松滋教育查处意见

2016.5月,荆卅教育局针对学生家长对松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问题的举报,进行了认真查处,其结论如下,-一是要求松滋教体局即行废止原下发的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松教发2014.30号等相关文件及合作协议。二是与松滋市润欣青少年活动中心厘清关係,实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与该中心的完全脱钩,中心按市场方式进行运作,三是松滋教体局原则上不得以学校名义代为收中心收费,夲着学生自愿,自主经营原则进行办营管。见2016年5月10日荊卅教育体育动态第13期

然而,二年过去了,荊卅教育局的查处意见仍是一纸空文,青少年活动中心在违规的路上赿走越远,中心由一个扩展到二个,收费越来越高,学生去参加活动仍由学校组织,老师带队,班主任收费,学生不是自愿参加,而是一律,总之,活动中心沒与教育脱钩,中心不是市场运作。学生家长怨声载道,

因此,我们学生家长強烈要求认真落实荆卅教育局的查处意见。请e线民生帮忙,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29 11:53 网友【裴**】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29 17: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2017-11-30 11:25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2-08 15:59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您好!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关于《强烈要求落实荆州市教体局对松滋教育查处意见》已收悉,对此反映诉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员,实地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松滋市润欣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松滋中远青少年社会实践中心均是由民政部门核准成立,除业务上由松滋市教体部门监管外,与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两中心完全按市场方式进行运作。

2.2016年5月我局针对部分家长的投诉,在对松滋市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后,松滋市教育体育局反映迅速,立即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所有学段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全部暂停,2个中心和各学校针对过去不规范行为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整改。今年秋季,根据11部委和11厅局文件精神,报经松滋市人民政府同意后,11月份启动了松滋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综合实践活动,目前有部分学校委托两个中心开展了活动。

3.在目前实施过程中,确有宣传不到位,收费手续不规范,未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强行统一等违规行为。

我们在调查了解后,与松滋市教育体育局进行了交流反馈,要求松滋市教育体育局,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二是要强化宣传,充分尊重家长意愿,不得强制统一实施。三是严格收费管理,学校不得代收代管。四是照顾困难弱势群体,该减的减,该免的免,不让每一个学生落下。

谢谢您的理解!若有疑问,请致电联系,联系电话07168027963。

专此回复!

荆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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