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64453
  • 诉求时间: 2017-11-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请问大桥局宿舍的楼顶漏水,大桥局有义务维修吗

本人于2009年购买大桥局职工的房子,地址位于滨湖路4号,3-8楼,大桥局曾于2015年左右曾经维修过一次,做了全面的防水,由于年代久了,目前本人房子开始出现大面积漏水现象,请问,大桥局是否有义务维修。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22 10:41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22 16: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大桥局】
  • 2017-11-23 09:30 【市直部门 大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1-27 15:17 【市直部门 大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2-04 16:32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大桥局
回复详情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情况,我局通过查证相关法规以及咨询房产局物业科人员,我局没有义务维修诉求人房屋漏水问题,但可以协助诉求人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但前提条件一是诉求人漏水问题符合列支房屋维修基金的维修范围;二是诉求人需取得所在楼栋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向房管局物资管理中心申请维修基金。我局已与诉求人协调处理。

补充评价

请问你们是什么时候跟我协调的,我怎么不知道,房子是你们的单位的房子,以前都维修过,为什么现在不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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