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64347
- 诉求时间: 2017-11-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外墙私自开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18 09:4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19 16: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质监局】
- 2017-11-20 17:1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11-22 09:47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1-27 08:46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议您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同时也谢谢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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