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石**
- 诉求编号: 64344
- 诉求时间: 2017-11-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合作医疗保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18 07:15 网友【石**】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18 16: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1-20 09:03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1-20 14:3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1.从2018年1月1日起,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今后执行统一的医保政策。每年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次年2月底止,个人年缴费标准为210元。您缴费250元,可能包括2项20元的商业保险,不由医保局负责,具体请与收费单位咨询索要票据。 2.农村收垃圾费不由医保局负责,请找收费部门联系。 3.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主体发生变化,由财政所变为地税部门负责征收,沙市城区全部采取居民自助缴费。乡镇地区今年征收方式上推行居民自助缴费,或通过村组归集,由村组干部帮居民代缴,以后逐步过渡到村民自助缴费。农行手机App自助缴费或代缴不能提供票据,需票可到自行本地农业银行打印。也可由个人直接到农业银行缴费终端自行缴纳,按步骤操作后,终端机会自动出票。以前财政所收费是开具的非税票据,款收完后,直接缴入财政非税账户,再转入医保基金账户,且票款相符。现在村干部采取农行手机app代缴,款是直接缴入了地税部门农行开设的医保基金过渡账户,若再开具非税票据,就没有款进入非税账户了,不能做到票款同行了,不符合财务手续。村干部代征代缴时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状态统计表》,交款人和收款人均履行签字手续。 4.意外伤害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相关政策和票据请找收费单位联系提供。医保局不清楚。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