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63925
  • 诉求时间: 2017-11-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湖北鑫轻塑化沙市分公司排放有害气体

湖北鑫轻塑化沙市分公司,位于关沮口,经常在晚上排放工业废气,气味十分刺鼻,周围一代居民十分担心这废气中含有二噁英等致癌物质,影响大家的生活和生存。希望荆州市环保局尽快查明真相,给大家一个说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08 21:10 网友【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09 11: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环保局】
  • 2017-11-09 15:03 【市直部门 环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1-09 17:17 【市直部门 环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1-15 09:28 【市直部门 环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环保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该投诉人反映的是湖北鑫轻塑化有限公司沙市分公司的环境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曾祥元,2005年开工建设,2010年8月通过荆州市环保局沙市分局环评审批(沙环保文[2010]33号),2014年7月批准投入试生产(沙环保函[2014]32号),2015年5月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沙环保审文[2015]26号),生产产品为填充性母料、改性母料、色母料,使用原料为石粉、聚乙烯、回收废料等。生产工艺主要有配料、拌料、挤出、切条粉碎、清洗、熔融等环节,生产废气排放分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安装有色母料及填充母料滤储式脉冲除尘器3台,通过半密闭捕集罩和废气收集管收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工段和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去年底,中央环保督查期间,针对该公司从事聚乙烯改性塑料和填充母料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空间进行生产,也未按照规定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外界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可能产生污染的挤出机过滤网上沾染的废塑料进行焚烧的设施、设备实施了查封。该公司在停产整改期间,已与湖北瑞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热熔挤出工段烟气除尘设备、过滤网处理器购销合同,废气治理设备已在去年底安装并投入运行。经监测,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经查看该公司环评报告及验收监测报告,该公司所用的原材料是聚乙烯,属高分子类有机物质,不含有有毒单体,该公司采用的工艺是物理熔融改性,只是加入少量新料及微量抗氧剂,以提高和恢复原材料的性能,达到生产企业产品所需参数,无化学添加,且为低温熔融。最高温度不超过230度,不产生裂解,不含产生居民担心的有毒物质二恶英。据向该公司总经理刘金振调查了解,该公司24小时生产,废气治理设施一直保持正常运行,现在只有一个废气排气筒,不可能在夜间排放有毒气体。该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过收集、双喷淋塔、喷淋去尘、负离子箱电极处理,活性炭吸附后十五米高空排放,经我队环境监察人员近日夜间现场监察,未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停止运行。我队拟在近期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再对该公司进行一次废气排放监测,用数据说话,如果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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