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3755
- 诉求时间: 2017-11-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04 17:33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05 17: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1-06 16:28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1-06 16:28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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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按人社部【2015】121号文件规定,因各地启动实施时间不一,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保条件的,由调入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补缴养老保险费;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或辞职、辞退、开除的,由原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养老保险费。另外,现机保系统系全省统一开发,目前转移接续功能还在测试中,全省暂不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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