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63363
  • 诉求时间: 2017-10-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丧偶老人现在被拒绝支付独生子女津贴

多年前家住荆州区太湖农场西门分场的李阿姨就为其独女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今年,年过六旬的李阿姨已达到领取独生子女津贴的年龄要求,但现在村委认定她即使只有一个女儿并且手上有之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也不能领取津贴,理由是由于她丈夫已去世,没有人可以证明她已去世的丈夫以前没有过孩子。请问这种理由合理吗?如果合理,怎么去解决已故的人没有其他子嗣的证明问题?非常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24 15:35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24 16: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卫计局】
  • 2017-10-26 17:08 【荆州区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1-06 08:24 【荆州区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1-14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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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烦请您拨打我局基层指导科电话,段科长会亲自为您解答! 号码:8497105 负责人:段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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