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63226
  • 诉求时间: 2017-10-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没有土地证,只有别人的房产证

九几年的时候别人抵债给我们父母的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那个时候还没有过户的意识,就写了个证明没有过户,现在想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房子是在川店父母是农村户口我们是非农业户口,过户的时候能直接过户在我们名下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20 22:05 网友【郑**】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21 15: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国土局】
  • 2017-10-23 08:3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7-10-23 17:24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0-24 09:5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与诉求人联系得知。当事人咨询的房屋位于川店镇川店村4组,属于村集体宅基地,诉求人的父亲是该经济组织成员,但是其父亲名下已拥有一处该经济组织的宅基地,诉求人夫妻属非农业户口。根据《土地管理办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集体组织经济成员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所以诉求人不符合办理宅基地转移登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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