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63082
  • 诉求时间: 2017-10-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房管局不作为

尊敬的领导:我是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荆州市聚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1、2006年北京路172-176号地块的国有直管公房建筑物被鉴定为危房。2、由于该地块的直管机构荆州市崇文房管所没有资金对其进行改造,特引进荆文州市聚源公司来做为投资人。2008年10月18日我们与原荆州市房管局法制科科长宋宏安签定了北京路172-176号的项目转让协议,支付宋宏安150万元人民币转让费。3、同时2008年10月27日由宋宏安牵头让荆州市聚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与荆州市崇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荆州市房管局下属单位)签定了该地块的合作开合同。合同约定由崇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北京路172-176号地块的立项、开发计划、土地、规范等项目所有的报批手续,我司负责所有的资金投入。4、2010年10月10日荆州市崇文房地产公司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崇文公司依法对整幢建筑物进行了拆除,聚源公司向国有公房44房共1776.39平米的住户全部进行了300万元左右的现金补偿。其中建筑物一楼的4间门面原地还迁,由聚源公司每年支付近30万过渡费,租金递增支付。5、从2010年10月建筑物拆除至今荆州市崇文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未能办理该地块的报批手续,聚源公司支付拆迁户租金至直2015年聚源公司现金流断为止。6、9年间聚源公司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和耐心,但崇文房管所依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崇文公司注销,于是我找到崇文公司的上级单位荆州市房管局,然而胡应国局长对此事百般推托,我们和拆迁户经过多次上访,胡应国局长只是让下面的人处理此事,最后给出的话就是让我们去法院。荆州市房管局特别是胡应国局长不作为,渎职。永远是在一条走不通的路上让我们去走,让我们去法院告,我们现在连律师和高额的诉讼费都拿不出来,他完全不顾实际情况。诉求:拆迁户要房子,聚源公司员工要发工资,项目投资款不能凭空消失。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17 21:04 网友【肖**】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19 17: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10-23 14:13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0-25 15:16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就该事宜我局领导已多次召开协调会,该事宜属于合同纠纷,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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