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63014
- 诉求时间: 2017-10-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对事业单位退休工资的疑问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16 08:13 网友【何**】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16 16: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0-19 15:16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0-24 15:43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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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全国按统一的计算公式,把个人所有数据,即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平均水平、个人账户累计额、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平工资等套进公式内进行计算,而“老办法”实际上在2014年10月1日起就废止了。如果按现行缴费工资标准,“老办法”计发待遇,那不是等同于没有改革?
为了新、老待遇水平能平稳过渡,所以国家针对“中人”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并设立10年过渡期,采用新老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待遇标准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标准发放。老办法计发标准是按工作人员2014年9月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基本工资、补贴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同时还包含了国办法〔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另外还增设了一个工资增长率的参数,这样设计的目的主要是体现改革、并轨的目地,与老制度划断,同时又保持了与老人待遇水平相衔接,另外还兼顾考虑了工资增长、退休待遇调整、退休时间等因素。 不知道这样解释您是否能够理解,如有疑惑请电话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514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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