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2844
- 诉求时间: 2017-10-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户口房屋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11 12:39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11 15: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10-12 16:26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0-12 16:26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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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农民购房补贴”对补贴对象有如下要求:1、身份为农民工或农民;2、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为申请人在荆州市中心城区的唯一住房;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时间必须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4、申请人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必须位于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范围内,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5、不属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建设征收拆迁对象。 只要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的,不论是否荆州本地农民还是外地农民工,均能申请本项补贴。 但因为申请“农民购房补贴”所需提交的资料中必须包含“契税缴纳证明”,所以,只要您符合申请本项补贴的所有要求,那么完全可以在缴纳了契税后再来申请。放心,“农民购房补贴”唯一对时间的要求仅是对购买商品住房时所签订的合同备案的时间(2016年3月1日——2017年3月31日),至于您什么时候来正式申请并没有特别的时间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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