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62393
- 诉求时间: 2017-09-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强烈要求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降将城乡居民医保交费从210调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9-26 21:32 网友【周**】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28 16: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9-29 10:43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29 10:43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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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文件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由于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每年缴费期为每年9月至次年2月,而国家关于缴费标准的文件要滞后于缴费时间,导致我市缴费标准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给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带来一些困难。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并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将2018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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