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62310
  • 诉求时间: 2017-09-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美林悦府后期规划修改

美林悦府小区业主之前购买该小区房产,是因为一期住宅区有配套的二期商住混合规划。现在贵局贵科违背原土地规划而修改该地用途,严重损坏一期业主的合法权益,请贵局贵科撤销该规划意见。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楚都大道(楚源大道以南)线型向西调整。2、沿现状草郊路路基设置15米城市支路,且在道路东侧(临湖南路—荆沙大道段)设置绿化带,沿线其他地块面积相应发生变化。3、25号地块商业配建要求由商业用地占总用地比例不小于1/3调整为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容积率由4.0—5.0调整为不大于4.0,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调整为不大于30%,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高度不限。4、按照居住区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上述修改意见,我们广大业主实不能接受。请贵局贵科考虑一期业主的心声,撤销该不合理不合法的规划意见。强烈反对修改原美林悦府小区前规划用地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9-25 09:07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25 09: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规划局】
  • 2017-09-28 11:09 【市直部门 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29 16:47 【市直部门 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规划局
回复详情  

     尊敬的网民朋友你好!对您投诉的问题,答复如下:目前,粮库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处于草案公示阶段,依法征求公众意见,并未形成最终规划修改意见。根据与您电话交流的情况,您对道路调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降低无意见,主要诉求为不接受“25号地块商业配建要求由商业用地占总用地比例不小于1/3调整为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和“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高度不限”。市规划局已将此意见转达规划编制单位,要求其在下一步的规划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对25号地块的商住比及建筑限高等指标作进一步的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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