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62267
  • 诉求时间: 2017-09-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住房公积金贷贷款

请问购买西门外的龙城怡景园的房子开发商说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合理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9-23 20:29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24 15: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7-09-27 14:47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27 14:47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按规定,购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以所购房进行抵押。由于期房不能马上办理房屋产权证,借款人也不能以该房屋进行抵押办理贷款。要解决此问题,须由开发商向公积金中心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贷款发放至房屋能办理产权证并进行抵押登记期间)担保,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在开发商没有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协议,没有承诺相应担保责任前,个人不能直接申请办理公积金期房抵押贷款。因此,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是在双方都有意愿的基础上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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