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62099
  • 诉求时间: 2017-09-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对荆州区城管执法行为的质疑

18号 发了条爆料

顺便询问了一下e线民生直管部门 存不存在暴力执法 e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细节 并让我关注事件发展

今天早上8点40左右 东门城管 再次空降门口 ......

事后 我跟城管人员说你们帮忙清理一下现场 这样不美观

城管工作人员回复:就这样堆着,不要紧的。

我想说的是:

第一 还是在没有任何通知情况下发生

第二 明显带有报复情绪

第三 三个好好的花坛被坼

先不说花坛是否有违城市建设标准

这样堆着土就可以的吗?

这样的人民公仆做事风格真就可以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9-20 09:10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21 17: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城管局】
  • 2017-09-26 11:05 【荆州区 城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26 11:05 【荆州区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9-26 11:05 【荆州区 城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城管局
回复详情   为给市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荆州区城管局和东城办事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宣传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商户自行整改为主,收缴违规物品为辅,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城管队员对当事人违规占道问题,多次上门劝说,但仍不自行整改,为此,城管中队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商户在店外违规设置的木质围档和摆放花盆的铁架进行了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并没有与投诉人有肢体上的任何冲突,至于投诉人所说一片狼藉,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已安排环卫工人进行了清扫。对于“门口摆放垃圾桶和电动车问题”,垃圾桶的摆放属于市容环卫设施,由区统一规划、设置,电动车的停放必须按要求统一停放在划线的停车位内。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城管局
回复详情  

为给市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荆州区城管局和东城办事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宣传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商户自行整改为主,收缴违规物品为辅,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城管队员对当事人违规占道问题,多次上门劝说,但仍不自行整改,为此,城管中队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商户在店外违规设置的木质围档和摆放花盆的铁架进行了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并没有与投诉人有肢体上的任何冲突,至于投诉人所说一片狼藉,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已安排环卫工人进行了清扫。对于“门口摆放垃圾桶和电动车问题”,垃圾桶的摆放属于市容环卫设施,由区统一规划、设置,电动车的停放必须按要求统一停放在划线的停车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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