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62042
  • 诉求时间: 2017-09-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灵活就业保险

想了解一下灵活就业保险的所有相关政策,参保要求和保障政策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9-19 09:06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19 16: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9-25 08:30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0-04 08:25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38号)明确: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携带身份证和登记照2张到辖区内人社服务中心申报或到县社保服务大厅直接办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条件的,应当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参保人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规定处理。

补充评价

外地户口可以在江陵买吗?领取的时候是个什么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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