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61433
  • 诉求时间: 2017-09-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办低保

我女儿从出生有智力残疾现己三十发了,也是个单亲家庭,想给女儿办个低保,我们是在南门社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9-04 17:37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04 17: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17-09-05 08:45 【荆州区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08 15:21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您在e线民生中反映要求办理低保的信访件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陈祥冬,男,身份证号:422421196211110017,2000年元月与妻子杨文军离异,生育2个女儿。长女杨薇由其扶养,父女两居住在迎宾路3号四物院小区8栋4-502室,杨薇身份证号421003198707020027,智力三级残疾,在太晖特殊残疾人学校上学。次女杨萧萧由母亲扶养,就读于北京政法学院,上大二。前妻杨文军,1964年生,现已退休在北京定居。

      二、处理意见。陈祥冬曾到南门社区咨询过低保事宜,未遇到社区民政专干,后就未找过社区,民政专干表示未见过本人,也未收到本人书面申请,不知道陈祥冬有此诉求。收到诉求件后,社区民政专干主动电话联系陈祥冬,了解陈祥冬现在公交公司上班,每月收入三千元钱,女儿杨薇原在特残学校统一办理了低保,后因某种原因取消。按照荆州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60元核算,陈祥冬家两人收入已超过最低保障线。民政办及南门社区均认为其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因此不能办理低保!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