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盛**
- 诉求编号: 61082
- 诉求时间: 2017-08-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我家是拆迁户,拆迁协议是父亲的名字,我现买房能低税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26 14:14 网友【盛**】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26 16: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地税局】
- 2017-08-28 09:20 【沙市区 地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8-30 11:52 【沙市区 地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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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地税局 | |
回复详情 | 不可以,拆迁户重新购房必须是拆迁户本人才能享受契税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您买房不能拿你父亲的拆迁协议抵税,税收优惠咨询请直接拨打热线电话12366,可以得到快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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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地税局 | |
回复详情 | 文件依据:对被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的。你爸爸为户主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拆迁再次购房需注意两点:一、所购新房仍是你爸爸名字,二、所购新房应是拆迁后重新购置住房,也就是在签订补偿协议和取得拆迁补偿款后购买。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咨询请拨打12366热线,及时为你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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