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60621
  • 诉求时间: 2017-08-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小区内其他住户都办理了土地证,为什么我办土地证就这么难?

本人于1998年左右购买的沙市区东岳小区商业房,并已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然后2015年我去立新土管所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时被告知说,现在凭房产证已不能办理土地证,必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这样我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又被告知需先到土地局办理土地的手续,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于是我再次来到立新土管所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告知东岳小区是划拨土地,要办成出让土地,需要缴纳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并建议我与开发商协调土地变性的相关手续。这样我又找到开发商,但开发商说该小区是在二十年前修建的,当时国家土地均按划拨的性质办理相关手续,没有出让的性质,该小区都已经竣工近二十年,并且大多数与我一样的购房户已将房屋、土地两证办理完毕,对于土地性质的手续他们也无能为力。

近2年时间过去了,至今都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房子的土地手续也迟迟不能办理。该小区里我周围大多数商业房都把房屋产权证和出让土地证办下来了,为什么同一个小区的房子就不能办理同样的手续?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15 15:32 网友【唐**】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17 11: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国土局】
  • 2017-08-17 16:18 【沙市区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8-17 16:18 【沙市区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8-17 16:18 【沙市区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8-22 14:42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我所工作人员已与13508627773机主(不是唐先生,为温先生)取得联系,并了解大致情况:荆州市建筑综合开发公司于1997年12月23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位于沙市区立新乡东岳村的一宗面积为95998.96平方米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修建东岳小区。由于唐先生购买东岳小区的房屋为商业门面,根据2013年6月18日荆政办发【2013】43号文第二条商业门店征收土地出让价款之规定:本文件下发之前房产管理部门已经登记为商业用房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商业门店,土地使用者可申请补办商服用地协议出让手续,土地出让价款按办理手续时商服用地市场价格,与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征收。如当事人还需了解更多情况,请到立新国土资源所进行咨询。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我所工作人员已与13508627773机主(不是唐先生,为温先生)取得联系,并了解大致情况:荆州市建筑综合开发公司于1997年12月23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位于沙市区立新乡东岳村的一宗面积为95998.96平方米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修建东岳小区。由于唐先生购买东岳小区的房屋为商业门面,根据2013年6月18日荆政办发【2013】43号文第二条商业门店征收土地出让价款之规定:本文件下发之前房产管理部门已经登记为商业用房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商业门店,土地使用者可申请补办商服用地协议出让手续,土地出让价款按办理手续时商服用地市场价格,与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征收。如当事人还需了解更多情况,请到立新国土资源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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