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60465
  • 诉求时间: 2017-08-12
  •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监利县恒福新里程捆绑销售(车位与房子)

今年四月,我在恒福新里程认筹商品房一套,8月8号晚上恒福新里程工作人员打来电话,通知我13号去现场选房,但选房前提是要先买停车位,否则只能摇号选房。一个车位7 万到8万,7万的车位先交3万,两年后再交4万。

对于恒福新里程这种强迫认筹客户先买车位再选房的附加条件,我们许多不需要车位的认筹客户表示强烈不满。认为恒福新程的这种行为属于欺骗,强迫消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 223号)第二条“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之“(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 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当初我们认筹签约时,恒福新里程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我们认筹后选房时,还要先买车位后才能参与选房,或者说买了车位后可以优先选房。

另外,商品房的停车位销售,一般在交房之后,达到车位交付使用条件后再进行销售,目前部分项目还在建设过程中就开始销售车位,并且作为选房的捆绑条强迫销售,这明显违背了相关法规,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我们吁请住建房产部门对恒福新里程的违规违法行予以制止,还监利人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12 02:19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12 10: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无部门能办理】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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