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余**
  • 诉求编号: 60211
  • 诉求时间: 2017-08-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楚都御苑是否获得荆州区发改局的批文收地上停车费

楚都御苑物业声称荆州区发改局批准他们收取小区内地方上停车费,并下发文件给他。是否属实,如果收取的话,物业需要提供何种服务。如果不属实,请有关部门处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06 12:53 网友【余**】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06 16: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建委】
  • 2017-08-07 11:3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物价局〗。
  • 2017-08-07 16:26 【荆州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应的问,派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楚都御苑小区于2016年6月30日交房,目前该小区物业管理属于前期物业,其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属于政府指导价。

      二、荆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7年6月19日发布荆区发改【2017】30号文件,对荆州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的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全区前期物业收费管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三、按照文件规定,楚都御苑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地下封闭停车每车每月60元;露天共用场地停车每车每月50元;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摩托)每车每月30元;自行车每车每月15元;小区外来车辆临时停车,小车1元/时、辆,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放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连续24小时(昼夜)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辆。

                                                                    2017年8月7日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