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付**
  • 诉求编号: 60178
  • 诉求时间: 2017-08-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档案托管费的问题

原来规定退休人员必须交满10年的档案托管费后才能办理退休,如不交满10年的档案托管费办理退休时也要补交齐后才能办理退休。考虑规定是这样,想着退休时办理退休未交齐也办理不成退休手续,就给老公一次性把余下来的四年费用全交纳完了,在交纳之后的第二年国家取消了个人档案托管费,请问我的档案托管费可以退回来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05 06:24 网友【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05 12: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8-09 09:2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8-10 15:4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自2014年12月收到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后,我中心已经取消收取档案托管费用。在此之前是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收取档案托管服务费。

付女士2010年12月前来为何先生缴纳档案保管费时,我中心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劳动就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183号)的规定,按照每人每月10元,保管时间超过十年的不再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收费。何先生的档案是在2002年5月移交至我中心进行保管,缴费时间段为2002年5月至2012年5月,属于正常缴费。

如还有疑问,欢迎致电0716-825744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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