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0063
  • 诉求时间: 2017-08-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

您好!我是湖北省荆州市沙市人,老公户口在外地,现在两人均在外地上班(不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今年怀孕,需在沙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但是户口所在地街道以荆州市取消《婚育证》为由,不给我办理《婚育证》。我工作所在城市的居住地街道需要我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才能在生育津贴报销表格上盖章,因为这个婚育证没有,会导致我手续不全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另外男方离异无孩,女方初婚初育,是否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这个证明怎么办;我希望能给我个明确的答复,告诉我该怎么做。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02 15:22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02 15: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卫计局】
  • 2017-08-02 16:55 【沙市区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卫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

      目前全面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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