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59706
  • 诉求时间: 2017-07-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公积金停缴 合同制职工如何维权?

我是沙市一事业单位职工,去年单位把我们合同制职工的公积金全部停缴了,我想问下 合同制职工 单位是不是应该给员工购买公积金?

荆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按有关规定,凡属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都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简单地说,只要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那么我现在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24 16:49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25 18: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7-07-28 08:01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7-28 08:01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单位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规定,向单位领导人、职代会或工会反映,主张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加强对单位的政策宣传与督促。《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