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59636
  • 诉求时间: 2017-07-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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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嘉禾广场小区收取燃气开户费问题

嘉禾广场违规硬性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开户费用,并且在业主多次与责任人协商时,均以非常强硬的态度对待业主,并有相关人员威胁业主。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鄂价检规【2011】36号)规定,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商品房经营者不能在房价外收取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安装费用;省《细则》是省物价局依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制定的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价格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民事行为理应遵守,因此,自2011年5月20日《细则》正式实施起,商品房经营者不能执行现行有效价格政策,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房价外收取天然气开户费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底十三条第(四)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基于此,现嘉禾广场开发商于房价外收取燃气入户费,违反价格法,开发商理应退还业主相应费用。请物价局核实并予以处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21 22:07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22 11: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物价局】
  • 2017-07-25 17:09 【石首市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7-27 10:34 【石首市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8-02 12:52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石首市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我局在本月21日接到E线民生举报,反映我市嘉禾广场房产开发商,在房价外违规收取天然气开户费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向开发商宣传“商品房明码标价”相关政策,责令开发商将违规收取的天然气开户费2000元/户退还原缴费者,开发商认为和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了天然气开户费2000元不包含在房价内,根据合同是可以在房价之外收的,并不存在退还的问题。

鉴于开发商不配合执法部门退还违规收取天然气开户费2000元/户的情况,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按程序下达法律文书进行处理,对态度恶劣、阻拦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开发商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补充评价

感谢物价局予以核实并和开发商沟通。但是对于这种开发商罔顾法规,是否应该有更严厉的执法部门参与,让开发商能够认识问题,退还不合理收费呢?我们看到开发商目前在物价局已经介入的情况下还不配合,想问开发商哪里来的底气?不配合执法部门,这不就是向执政部门宣战吗?希望物价局能够以更加强硬的措施让开发商正视问题,并予以更严重的处罚措施!我们不希望没有后续的跟进,也不希望此事不了了之。我们坚信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开发商必须退回不合理收费!如果有必要,建议物价局协同市里其他各部门,与市政府协商是否有更强硬措施出台,我们希望各个部门给业主一个满意,公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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