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59012
  • 诉求时间: 2017-07-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生育补贴的问题

我儿子在恒隆上班且购买了五险一金,儿媳无业,购买了城镇居民医保,现剖宫产下二胎,住院费花去近万元,请问我儿子能在单位报销部份住院费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07 07:29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07 15: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7-10 10:09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上,其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若还有疑问可拨打0716-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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