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59012
- 诉求时间: 2017-07-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生育补贴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07 07:29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07 15: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7-10 10:09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上,其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若还有疑问可拨打0716-12333详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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