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江**
- 诉求编号: 58917
- 诉求时间: 2017-07-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儿童医保如何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04 22:02 网友【江**】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07 16: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7-10 16:5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回复如下: 居民医保定点门诊医院为二级及以下医院,一医为三级医院,故居民门诊在一医门诊不能报销。 根据荆人社规〔2014〕5号文件规定,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50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下和450元以上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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