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邓**
- 诉求编号: 58632
- 诉求时间: 2017-06-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医疗保险局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6-28 18:32 网友【邓**】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6-29 10: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6-30 09:14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已电话联系并回复:荆政规〔2014〕2号第十三条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累计缴费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为男不低于30年、女不低于25年。 2、实际缴费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从2001年我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起不间断缴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4年不低于13年(即156个月),2015年不低于14年(即168个月),以此类推,今后每顺延1年增加实际缴费年限1年。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